
核心提示|与去年限购政策相比,今年上半年调控政策频繁出台,先是补缴社保、个税不再作为购房凭证,后又把调控区域扩大至新郑、荥阳、中牟,紧接着“限价”政策出炉,规定房价不得高于去年10月份周边均价……一连串的政策表明,调控没有松绑的迹象。
进入后半年,为了贯彻落实“租购并举”,我省开始在租赁市场发力,省住建厅多次召开会议,出台多个政策推进租赁市场的发展,成为今年一大亮点。
与此同时,为了吸引人才、保护刚需,郑州还出台一系列重金引才以及非郑州籍人才购房政策。业内人士分析称,抑制炒房、保护刚需、稳定房价将依然会是2018年房地产市场的主基调。
购房政策
●3月17日补缴的社保和个税将不再作为购房凭证
郑州限购政策再升级,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将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。
据了解,2016年10月1日郑州出台限购政策,同年12月21日升级限购政策,要求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,需提供近3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(含24个月)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。
●5月3日郑州楼市限购再次升级5月3日,郑州楼市限购政策再次升级。郑州房地产市场的限购区域,在原有郑州市市内五区、郑东新区、经开区、高新区以及航空港区的基础上,将新郑市、荥阳市、中牟县纳入限购范围内。
在限购区域内,将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(不含专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)销售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房)。对于在户籍系统上仍显示为单身的郑州市市民,如果已经拥有一套或一套以上的住房,将不能再购买第二套或更多的住宅。
●6月27日郑州“限价”政策出炉
6月27日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布通知加强房地产调控,其中明确规定:郑州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。
调控要求房价不得高于去年10月份,而本轮调控又是从去年10月份开始的,那就意味着,官方要从政策的层面上把房价稳定在刚调控时的状态,避免出现越调越涨的局面。
●11月23日郑州“抢人”政策发布11月23日,郑州市委市政府举行“智汇郑州”人才政策发布会。实行“重金”引才,对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和国家“千人计划”“万人计划”等国家级领军人才,分别给予500万元、200万元奖励,提供不超过300平方米、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,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,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。对地方级领军人才、地方突出贡献人才,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奖励。
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、职业(技工)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。专科以上毕业生、职业(技工)院校毕业生,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,具体程序由市公安局按照我市人才落户有关政策落实。
根据相关办法,青年人才在本市首次购房,可以享受政策优惠,即博士每人10万元,硕士每人5万元,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。
按照全市统一部署,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工作的申报受理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始。购房网签时间必须是在郑州市人才政策发布之后,即在2017年11月23日(含)以后。
非郑州户籍人才购房的,按照郑政办〔2017〕130号文件的规定,已具备其他条件的人才,只要符合全日制本科(含)以上学历、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、高级技师(含)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,即可按规定购买住房。
租赁政策
●7月20日郑州成为首批开展租赁试点城市
7月20日,广州、深圳、南京、杭州、厦门、武汉、成都、沈阳、合肥、郑州、佛山、肇庆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。按相关规定,这些城市要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试点成果,向全国进行推广。
●7月31日省住建厅要求郑州完善试点方案,保障租购同权
7月31日,记者从河南省住建厅获悉,该厅已经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郑州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意见》,要求郑州市完善试点方案,“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”,保障租购同权。
●8月1日豫版《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》(试行)出炉
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,省住建厅会同省工商局联合印发《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》(试行),该示范文本对出租房屋主体需要提供的相关信息、居住人数、房屋修缮和责任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●8月9日河南计划两年内建设2万套青年人才公寓
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“扎根”,河南将在服务保障上推出重磅举措。8月9日,省政府常务会议召开,讨论研究加快建设青年人才公寓等工作。
记者从会上获悉,省政府计划在2年内开工建设2万套青年人才公寓,其中今年年底前一期开工建设6000套。郑州市根据实际情况,也将同步启动青年人才公寓建设。
●8月21日郑州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
8月21日,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》,郑州市被列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首批试点城市。11月15日,市政府正式出台《郑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》,选取郑东新区及其托管区域作为郑州市的第一批试点区域。
●11月10日郑州将推两块“只租不售”土地
11月10日省住建厅召开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推进会,会上透露,继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试点城市推出“只租不售”土地后,郑州也将试水该领域。按照计划,今年年底前,郑州市将推出两块新出让土地建设租赁住房,推出一块新出让土地配建租赁住房。
●11月28日河南租房平台正式亮相
11月28日省住建厅召开“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会”,河南住房租赁管理与服务平台正式亮相。该平台能实现在线找房、房源智能推荐、在线网签交易支付、第三方账户保证资金安全、后台自动备案等。这个平台是全省性质的平台,和各地租赁部门都有关联。有关部门通过上述平台直接设置交易标准,通过对出租房源、出租资格、出租期限、指导租金、合同条款、交易流程等的设计,建立交易标准,不符合交易标准的信息无法提交,网签不予通过。
其他政策
●5月19日6000万㎡安置房将获得合法证件
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向郑州各区发出《关于试点推进安置房网签工作的通知》,据业内估算,未来将有6000万㎡左右的安置房获得合法手续从而进入市场流通。
●8月3日按规定我省明年将进入成品住宅时代
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我省成品住宅的建设目标:从2018年1月1日起,全省所有巿、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,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。这意味着,未来“精装房”将成为河南房地产市场的主流产品。
●10月10日郑州土拍新规:土地供应前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
明年1月1日起,郑州市施行国有土地开发建设中考古调查、勘探、发掘前置改革。
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前,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向市文物部门提供考古调查、勘探申请。考古调查、勘探、发掘意见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交易的依据和必要条件。未进行考古调查、勘探、发掘的,不得组织招拍挂出让。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、勘探、发掘费用,按照国家相关经费预算定额规定,由市财政统筹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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